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国内领先或者世界先进水平的学术成就,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4、学术思想活跃,与国内外同行有广泛的学术联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了解和把握本学科领域的世界发展前沿;
5、学科、学术带头人年龄应当在55岁以下(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6、身心健康。
(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留学归国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其所学语言应当为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5、年龄40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获得。
6、身心健康。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及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的专任教师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1月30日。
应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专任教师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11月11日。具体招聘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湘潭大学人事处网站。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 http://zp.xtu.edu.cn/)找到对应岗位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网页公布。
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假的,取消资格。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的岗位:采取试教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应聘其他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试教: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
设置综合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试教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是否违政策法规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且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新入职博士,学校给予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被聘用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等高水平人才,学校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标准和方式面议,被聘用的其他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2074(湘潭大学人事处樊老师、陈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中国博士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731-58292133(湘潭大学监察处)
附件:湘潭大学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湘潭大学
2016年10月19日
来源:
湘潭大学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及计划一览表 |
序号 |
单位 |
岗位 |
计划 |
专业 |
学历或职称 |
备注 |
1 |
哲学系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哲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2 |
商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2 |
工商管理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3 |
商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应用经济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4 |
法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法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5 |
法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知识产权法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中国史或政治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8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新闻传播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9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中国语言文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10 |
外国语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外国语言文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11 |
艺术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艺术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12 |
历史系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工商管理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13 |
历史系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政治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14 |
旅游管理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旅游管理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15 |
公共管理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公共管理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16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2 |
数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17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统计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18 |
物理与光电 工程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19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物理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20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光学工程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2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2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2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力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24 |
化学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化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25 |
机械工程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机械工程或力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26 |
机械工程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27 |
机械工程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或力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28 |
信息工程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2 |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29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2 |
力学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30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土木工程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31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32 |
化工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2 |
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33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1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
|
34 |
哲学系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哲学 |
博士研究生 |
|
35 |
哲学系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社会学 |
博士研究生 |
|
36 |
商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2 |
应用经济学、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
37 |
商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2 |
工商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
38 |
商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
39 |
法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3 |
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
4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3 |
马克思主义理论 、理论经济学、哲学、中国史、政治学 |
博士研究生 |
|
41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3 |
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具有新闻、传播学方面的研究成果 |
42 |
外国语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英语语言文学 |
博士研究生 |
本、硕须有一个阶段为英语语言文学 |
43 |
外国语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3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博士研究生 |
本、硕须有一个阶段为英语语言文学或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44 |
外国语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博士研究生 |
|
45 |
外国语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
博士研究生 |
本、硕、博士均为西班牙语专业 |
46 |
外国语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法语语言文学 |
博士研究生 |
本、硕须有一个阶段为法语语言文学 |
47 |
艺术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1 |
2 |
美术学类 、设计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第一学历为艺术类或中国语言文学类全日制本科 |
48 |
艺术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2 |
1 |
大众传媒 |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
第一学历为艺术类全日制本科;有海外留学背景和高校工作经验。 |
49 |
历史系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工商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
50 |
历史系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中国史 |
博士研究生 |
|
51 |
历史系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世界史 |
博士研究生 |
|
52 |
历史系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政治学 |
博士研究生 |
|
53 |
旅游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1 |
4 |
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地理学、心理学、公共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
54 |
旅游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2 |
1 |
旅游管理 |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
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旅游管理教学工作经历 |
55 |
公共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统计学 |
博士研究生 |
|
56 |
公共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政治学 |
博士研究生 |
|
57 |
公共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
58 |
公共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
59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5 |
数学 |
博士研究生 |
|
60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2 |
统计学 |
博士研究生 |
|
61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物理学、天文学、光学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
62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
63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
6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化学 |
博士研究生 |
|
65 |
化学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5 |
化学 |
博士研究生 |
|
66 |
机械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3 |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方向)或工程力学 |
博士研究生 |
|
67 |
机械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
68 |
机械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
69 |
机械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2 |
设计学 |
博士研究生 |
同等条件有海外工作经历或学习背景的优先 |
70 |
机械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3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或化学工程与技术或机械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
71 |
信息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3 |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
72 |
信息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
73 |
信息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4 |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
74 |
土木工程与 力学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6 |
力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
75 |
化工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化学工程与技术、物理化学 |
博士研究生 |
|
76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1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
77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专任教师岗位 |
6 |
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
|
合计 |
|
130 |
|
|
|
说明:年龄计算,学科学术带头人年龄55岁以下(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应聘专任教师年龄40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