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始于1915年河海工程专门学校)是一所拥有百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授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是教育部与水利部、国家海洋局、江苏省合作共建的首批高校之一。
河海大学校本部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在常州市新北区、南京市江宁区设有校区,总占地面积2400余亩。河海大学拥有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中国建立最早、全球规模最大的从事水利及相关学科领域科研与教学工作的大学。河海大学水利工程学科享有国际声誉,在中国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排名中位居全国第一;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力学、海洋科学、工商管理学等学科综合实力处于全国前列。
河海大学其他具有较强实力的相关支撑学科主要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农业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新材料、数学、统计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
(一)“千人计划”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文化艺术单位担任教授级(或相当于)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
(3)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我校工作不少于3年。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1)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第1条的有关要求。
(2)申报人在我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申报前,已与我校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校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3、“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我校工作。
(3)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破格引进。
(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1、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聘期内全职在我校工作。
(三)相关待遇与联系方式
对成功受聘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的高层次人才,学校为其提供工作经费、科研启动及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工作助手,提供科研工作所需的实验、办公场地等,并为受聘人员提供公寓住房或住房货币化补贴,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事宜。特别优秀者,其个人待遇可一人一议。
联系人:河海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乔女士、李先生;
电子邮箱:rscrcb@hhu.edu.cn;
办公电话:86-25-83786484。
二、河海大学“青年教授”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社会科学领域及学校认定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
3、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显著成绩,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从事的研究领域符合河海大学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学术研究比较深入,在教育教学、技术推广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二)聘用及待遇
1、学校、设岗单位与“青年教授”通过签订聘用协议的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
2、聘用前为副教授的聘期为三年,聘用前为讲师(或博士)的聘期为五年,在聘期内完成学校特定的岗位任务(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或人事处),聘期结束考核合格后正式受聘至我校教授岗位。
3、“青年教授”聘期内可享受教授岗位津贴,对于引进人员同时可享受《河海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副教授引进待遇。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海大学人事处师资科,徐女士、高女士;
电子邮箱:rscszb@hhu.edu.cn
办公电话:86-25-83786172。
三、教师岗位(讲师、副教授、教授)需求信息表
●学校重点引进国内外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副高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外国语学院相关专业引进海外硕士以上或国内博士;体育系相关专业引进硕士以上人才(具有健将等级或职业联赛经历优先)。
●2016年开始,学校部分学科实行“博士毕业生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培养,出站考核优秀留校任教”引进政策,博士后在站期间待遇从优,欢迎应届博士毕业生与相关专业联系人联系咨询。
●对引进人才实行跟踪培养,优先为引进人才提供国内外学术交流、出国进修等机会;特殊人才待遇实行一人一议;为特别优秀的青年人才提供包括“青年教授”、“优创计划”、“领军人才”、“河海学者”等在内的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支持,可以直接聘用到教授、青年教授、副教授等岗位。
【注】本简章所列待遇均按人民币结算(税前),购房补贴不含国家规定的住房货币化补贴,原则上引进人才人事关系转入学校后在工作地所属城市买房,经个人申请,首次发放总额的80%,余额分4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