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博士招聘网 > 高校博士招聘 > 正文
哈尔滨金融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6年7月27日    中国博士招聘网
分享到: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精神,结合学院师资和辅导员队伍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哈尔滨金融学院,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按正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本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工作,承担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适应高等院校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工作能力等条件。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原则上须为学术型硕士以上;同等条件下,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和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5.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执业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可不受第一学历限制,其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6.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报名时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本科及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无违纪处分;同等条件下,有一定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7.应聘人员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
8.具备招聘计划中所列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8:00至2016年8月30日12:00。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哈尔滨金融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邮件标题设为“岗位编号+招聘岗位名称+姓名+中国博士招聘网”)至报名专用邮箱hjygkzp@163.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jygkzp@163.com)的自动回复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
(2)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照片为生活照或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院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3.招聘比例。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不达比例的,则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20:1,需加试笔试筛选。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根据具体报名工作进展情况电话通知或网上公告。
2.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新教学楼656室。
3.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哈尔滨金融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
(2)本科之后(含本科)各时期学历、学位、报到证(派遣证)、职称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本科之后(含本科)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此外,如有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等,也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必须出具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及社保明细单。
(4)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需提供由存档单位提供的有证明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5)政审材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须有党总支书记签字及院系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须签字并盖章;其他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签字并盖章。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无需封皮。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4.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应聘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科研水平评价。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拟聘岗位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3: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面试(试讲和科研水平评价)
(1)试讲方式:由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应聘专业撰写教案,进行试讲和板书演示,试讲时间为20分钟左右。试讲所用教材应为本专业近三年的高等院校本科教材。
(2)评价方法:试讲和科研水平评价实行量化打分方式,试讲和科研水平评价各100分。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评价主要按照应聘专业,从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出版著作、科研获奖四方面考核应聘人员。
(3)面试成绩:试讲和科研水平评价分数累加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其中试讲占80%,科研水平评价占20%。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各拟聘岗位试讲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辅导员岗位面试(综合面试)
⑴面试方式:应聘人员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以抽签的方法确定其出场顺序和身份代码,迟到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现场,首先要报出本人身份代码,严禁自我介绍和报出自己的姓名。抽签回答问题,一题3分钟;随机提问,一题3分钟。
⑵评价方法辅导员岗位面试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行为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反应速度、普通话水平及应急处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打分评价。
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总成绩
⑴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即试讲×80%+科研水平评价×20%)×60%;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即试讲×80%+科研水平评价×2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⑵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即综合面试×100%)×60%;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即综合面试×10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各拟聘岗位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博士研究生,余下的岗位依据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考试时间、地点以在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进行,将会提前通知。
(四)体检
考试合格后,由学院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院长办公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哈尔滨金融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新聘用人员信息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之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1.由学院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016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否则将不予聘用。
2.实验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新聘用人员须在所聘岗位工作至少一个聘期以上。
五、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
邮编:15003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邱老师、孔老师(0451)86143025
报名电子邮箱:hjygkzp@163.com
监督电话:(0451)83147029(院纪委)
七、本方案由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表:
来源:
特别提示: 针对本网发布的部分招聘信息来自于网络,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同时请求职者先通过招聘单位网站或电话等方式核实招聘信息后再应聘,以防虚假、诈骗招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若有侵权,虚假、诈骗招聘信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处理。
[复制链接] [收藏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本文] [返回页顶] [返回首页
本站内容免责声明: 本网站不保证所有个人、单位或来源于网络等其它发布信息(包含文字、图形、链接及其它)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所有发布信息仅供访问者参考(若发现虚假或错误信息接到通知或举报,经核实后及时删除或更正)。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服务专区 | 用户反馈 | 合作伙伴 | 联系 我们
Copyright(C) 2005 - 2015 www.51boshi.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博士招聘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10328号-4
客服电话:0839-5253278 传 真:0839-5253278
未经 中国博士招聘网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博士招聘、求职信息及作品,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