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9月1日前应聘者提供电子版简历及以下纸质材料:
(1)中英文简历(外籍人士仅需英文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护照复印件);
(3)已获得学位者,学位、学历、国外学位学历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4)论著目录、代表作一至两篇(发表或未发表)、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获奖、主持或参与完成的项目等反映个人学术研究状况的材料。
(5)基本学术规划(包括拟讲授课程)
(6)至少两封推荐信(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名)。
2.符合条件者,将在2017年11月初安排面试。
3.拟录用者报校人事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