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博士招聘网 > 特聘教授/高层次人才招聘 > 正文
三峡大学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政策及待遇标准
2020年1月6日    中国博士招聘网
分享到:

2020年人才招聘政策及待遇标准

一、引进拔尖人才条件和待遇标准
引进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省部级以上专家等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等,住房、安家费、科研配套经费等标准按《三峡大学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标准》执行,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
二、引进高级职称且博士条件和待遇标准
引进博士研究生且教授(含相当职称,年龄不高于40周岁);或博士研究生且副教授(含相当职称,年龄不高于35周岁);或近三年学术成果水平高于A档者的引进待遇,经学术水平认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
三、引进博士研究生条件和待遇标准
(一)引进条件
1.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毕业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在本学科领域国际顶级刊物发表一定数量的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论文,并取得标志性成果;或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所学专业为学校学科发展急需,且已取得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                           
3.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学术水平分档标准

分档
理医类
工科类
人文社科类
A档
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二区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
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三区及以上或A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EI收录期刊、A级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所发表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1篇;在SSCI、A&HCI、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SSCI、A&HCI、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且在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或EI源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在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或EI源刊上发表论文6篇。
B档
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 篇;或在SCI、EI收录期刊、A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在SSCI、A&HCI、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期刊(不含扩展板)或EI源刊发表论文共4篇。
C档
在SCI三区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二区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在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EI收录期刊、A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在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或EI源刊上发表论文2篇。

说明:
应届博士的成果区间按博士期间认定,非应届博士成果区间原则上按照近3年来认定。所有论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SCI以中科院大类分区为标准。A级期刊详见《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
(三)人才引进待遇

分档
安家费
配偶待遇
科研启动费
提高待遇
其他待遇
A档
40万元 
不安置配偶
3-5万元(自科5万元,社科3万元)
5-30万元
5-7万元(博士补贴、新进教师助课津贴、租房补贴等)
25万元
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可申请编制内安置工作。
B档
30万元
不安置配偶
C档
20万元
不安置配偶

1.安家费:基本标准20-40万元
安家费在引进当年兑现引进待遇的50%,三年内购房时兑现剩余的50%或第二年兑现30%、首聘期考核合格后兑现剩余的20%。
2.提高待遇:5-30万元
(1)博士点学科(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电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引进的学术水平B档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安家费在原分档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万元。
学校发展急需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临床医学、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建筑学、会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费在原分档标准基础上提高5万元。
(2)毕业院校为世界排名前50位(排名以2018-2019年《泰晤士报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为准)者追加安家费15万元;排名100位以内者追加安家费12万元;排名200位以内者追加安家费10万元;排名300位以内者追加安家费8万元,排名500位以内者追加安家费5万元;海外院校毕业未进入上述排名者追加安家费2万元;国内高校毕业,按教育部公布的国家双一流大学名单及学科(世界一流大学42所和一流学科137所),毕业高校为世界一流大学者追加安家费2-3万元(其中A类高校追加3万元,B类高校追加2万元,中国科学院大学比照A类高校追加3万元),毕业学科是世界一流学科者追加安家费4万元;按就高原则追加,不累加。
    (3)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者,追加安家费5万元。
3.配偶安置待遇
学术水平等级为A档者,且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可申请编制内安置其配偶工作。对于配偶已在本市国家机关、事业等单位任职的,不安排工作。
4.科研启动费:3-5万元
自然科学5万元/人,人文社科3万元/人,使用期3年。按人才专项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管理。
5.博士津贴:2.4万元/人,按1000元/月标准发放2年。
6.新进教师助课津贴:2.4万元/人,按1000元/月标准发放2年。
7.租房补贴
引进的博士,校内无住房或过渡房者享受租房补贴2年,租房补贴标准1000元/月;入住校内过渡房者,自入住当月起停止享受租房补贴。
8.双博士引进待遇
(1)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且双方均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两人分别按对应学术水平分档标准享受人才引进待遇。
(2)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但仅一方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另一方不符合。不符合的一方作为配偶安置,不享受引进待遇。
8.人才引进待遇对应服务期为8年。
四、师资博士后待遇
学校鼓励引进人才以师资博士后的形式进入学校工作,师资博士后出站时间一般三年,待遇一般不低于40万/年,具体政策参照《三峡大学博士后创新人才资助计划》等。
联系人:李老师,18871726917
关于发布《三峡大学博士后创新人才资助计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三峡大学博士后创新人才资助计划》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三峡大学  
                                             2019年6月13日
 
 
附件:
三峡大学博士后创新人才资助计划
 
为加强学校科研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双一流”发展,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吸引优秀博士后来校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类型
本办法资助的博士后岗位分为三类,分别是特别资助岗位、重点资助岗位和一般资助岗位。
二、资助对象、待遇和考核要求
(一)特别资助类岗位
1.资助对象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具有优秀的科研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
理医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Ⅱ区以上论文3篇(其中Ⅰ区2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其中A级2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3篇。
工科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Ⅲ区以上论文3篇(其中Ⅱ区2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其中A级2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3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SSCI收录论文3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其中A级2篇)。
(2)博士毕业于世界著名大学(《英国泰晤士报》最新公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名或其他排行榜前150名)或本学科在ESI学科排名前0.1%的大学。
2.资助内容
(1)学校提供年薪30万元;
(2)提供10万元科研经费。
3.出站考核要求
自然科学类: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以上1项,人文社科类获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及以上1项,且满足以下条件:
理医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Ⅱ区以上论文4篇(其中Ⅰ区3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4篇。
工科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Ⅲ区以上论文4篇(其中Ⅱ区3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4篇(其中A级3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4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SSCI收录论文4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4篇(其中A级3篇)。
(二)重点资助岗位
1.资助对象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具有优秀的科研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
理医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Ⅱ区以上论文3篇(其中Ⅰ区1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其中A级1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2篇。
工科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Ⅲ区以上论文3篇(其中Ⅱ区1篇);或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其中A级1篇);或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2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SSCI收录论文2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其中A级1篇)。
(2)博士毕业于世界著名大学(《英国泰晤士报》最新公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前300名或其他排行榜前200名)或本学科在ESI学科排名前1%的大学。
2.资助内容
(1)学校提供年薪25万元;
(2)提供8万元科研经费。
3、出站考核要求
自然科学类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以上1项,人文社科类获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及以上1项,且满足以下条件:
理医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Ⅱ区以上论文4篇(其中Ⅰ区2篇);或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3篇。
工科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Ⅲ区以上论文4篇(其中Ⅱ区2篇);或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4篇(其中A级2篇);或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3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SSCI收录论文3篇;或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4篇(其中A级2篇)。
(三)一般资助岗位
1.资助对象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具有优秀的科研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
理医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Ⅱ区论文3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1篇。
工科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Ⅲ区论文3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1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SSCI收录论文2篇;或发表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3篇。
(2)博士毕业于世界著名大学(《英国泰晤士报》最新公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前500名或其他排行榜前400名)。
本岗位主要招收资助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招收资助应届博士毕业生。
2.资助内容
(1)提供年薪20万元;
(2)提供6万元科研经费。
3.出站考核要求
自然科学类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A1级项目1项,人文社科类获批主持国家国家级项目1项,且满足以下条件:
理医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Ⅱ区以上论文4篇(其中Ⅰ区1篇);或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2篇。
工科类发表外文类SCI收录Ⅲ区以上论文4篇(其中Ⅱ区1篇);或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4篇(其中A级1篇);或ESI高被引论文B级以上2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外文类SSCI收录论文2篇;或中文类B级以上论文4篇(其中A级1篇)。
三、资助管理
1.符合上述资助对象条件的博士,申请进站前提交有关身份和业绩材料,经设站单位学术委员会考核后推荐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择优资助,并签订进站资助协议。
2.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确需延期的,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合作导师和设站单位同意后,校博管会审定。同意延期的,须签订延期协议,不再享受相关资助。
3.在站待遇
(1)学校资助的年薪,按月均80%预发,剩余部分在出站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发。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按照宜昌市、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合作导师根据博士后完成科研任务情况,可提供相应的业绩津贴。
(3)学校资助的科研经费按照《三峡大学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4.本办法所资助的博士后中期考核在进站满2年前1个月内进行。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的程序按《三峡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执行。
5.本办法所资助的博士后可申请师资博士后,按《三峡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执行。
6.获批自科基金面上项目、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及以上项目1项或发表自科外文类T级期刊子刊及以上、社科T级论文1篇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排名第1及以上1项认定为标志性成果,出站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合格。
7.本办法所列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和科技奖励的分类和级别等均按照《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三峡大科〔2016〕55号)、《三峡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三峡大科〔2016〕54号)执行,由科技处和社会科学处认定。
本办法所资助的博士后获批主持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认定为A级科研项目,面上资助项目认定为B级项目。获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或学术交流计划项目、 “香江学者”计划人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可视同外文类SCI收录论文Ⅱ区1篇或中文类A级论文1篇或ESI高被引B级论文1篇。
获得国家博士后研究人员优秀学术专著支助,出版学术专著或出版A级学术专著的,可视同为发表中文类B级论文1篇。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峡大学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标准
人才层次 引进对象 引进条件 待遇 配偶
第一层次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2.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项目等)。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人选(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等)。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
5.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6.近5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7.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或《Cell》等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专业人才。
8.在世界排名前300位的海外高校取得(终身)教授或相当职位或在世界排名前200位的海外高校取得(终身)副教授以上职位或相当职位。
1.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
3.原则上50周岁以下。
1.年薪:面议,80-160万元。
2.安家费:100万元,并提供200平米校内房源一套)。
3.提供科研启动及平台建设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500-10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100万元以上。
4.团队面议。
学校按事业编安排其配偶工作。
第二层次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2.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获得者。
5.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
6.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
7.在世界排名前300位的海外高校取得(终身)副教授以上职位或相当职位。
1.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
3.原则上45周岁以下。
1、年薪:面议,60-100万元。
2.安家费:100万元,并提供200平校内房源一套)。
3.提供科研启动及平台建设配套经费300-500万元(人文社科50-80万元)。
4.团队面议。
学校按事业编安排其配偶工作。
第三层次 1.湖北省级人才计划(或其他省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人选。 1.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
3.原则上45周岁以下。
1、年薪:面议,30万元起。
2、安家费:8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及平台建设配套经费100-300万元(人文社科30-50万元)。
学校按事业编安排其配偶工作。
第四层次 1.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毕业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在本学科领域国际顶级刊物发表一定数量的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论文,取得标志性成果,并具有冲击“四青人才”潜力;                                
2.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专业为学校学科发展急需,且已取得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
1.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
3.原则上35周岁以下。
1.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实行年薪制;安家费:40-6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及平台建设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10-50万元,人文社科类5-10万元。
2.其他博士:按照学术水平等级分档标准享受相关待遇。
符合“一事一议”引进条件的和学术水平A档的,配偶是硕士研究生的,学校按事业编安排其配偶工作。

特别提示: 针对本网发布的部分招聘信息来自于网络,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同时请求职者先通过招聘单位网站或电话等方式核实招聘信息后再应聘,以防虚假、诈骗招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若有侵权,虚假、诈骗招聘信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处理。
[复制链接] [收藏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本文] [返回页顶] [返回首页
本站内容免责声明: 本网站不保证所有个人、单位或来源于网络等其它发布信息(包含文字、图形、链接及其它)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所有发布信息仅供访问者参考(若发现虚假或错误信息接到通知或举报,经核实后及时删除或更正)。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服务专区 | 用户反馈 | 合作伙伴 | 联系 我们
Copyright(C) 2005 - 2015 www.51boshi.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博士招聘网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41127号
客服电话:0839-5253278 传 真:0839-5253278
未经 中国博士招聘网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博士招聘、求职信息及作品,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