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我院推出以下专业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钱塘新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校现为双高计划高水平建设学校(B档)、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 “全国高职院校就业竞争力50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等荣誉。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业教师、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其中,类别为“骨干教师”“研究人员”的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本招聘计划2021年度内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2.报名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①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线上平台rczp.hzvtc.edu.cn (建议用谷歌浏览器),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选中相应岗位进行报名。
②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附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主要业绩材料等电子稿(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人事处电子邮箱(hzy_rczp@126.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材料不全视为无效申请)。
3.资格审查:应聘简历经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学校人事处进行复审后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试并电话通知本人;若应聘人员投递报名材料后2个月内未收到考试通知,则说明本人提交应聘材料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应聘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可自行转投其他岗位或其他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以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我校不另行通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面试一般以模拟试讲等方式进行。
2.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考核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在成绩8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择优聘用,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与体检工作视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分期分批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我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2021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报名网站:rczp.hzvtc.edu.cn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571-56700292
监督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56700017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2月5日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业教师、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 |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类别 |
学历学位及职称 |
招聘条件及说明 |
1 |
思政课教师1 |
5 |
骨干教师 |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 |
(1)中共党员(含预备); (2)专业要求: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 |
2 |
思政课教师2 |
2 |
青年教师 |
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 |
(1)中共党员(含预备); (2)专业要求: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 |
3 |
体育教师 |
3 |
青年教师 |
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 |
(1)具备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2)专业要求:体育学、体育、学科教学(体育)(二级学科); (3)具备国家健将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
4 |
智能制造类专业教师1 |
7 |
骨干教师 |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 |
(1)专业要求: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车辆工程(二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机电控制类。 |
5 |
智能制造类专业教师2 |
5 |
青年教师 |
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 |
(1)专业要求: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车辆工程(二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机电控制类; (2)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6 |
物业管理专业教师 |
1 |
骨干教师 |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 |
(1)专业要求: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应用经济学。 |
7 |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
1 |
骨干教师 |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 |
(1)专业要求: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经济学、国际商务。 |
8 |
会计专业教师 |
1 |
骨干教师 |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 |
(1)专业要求:会计、资产评估、审计、税务、会计学(二级学科)、企业管理(二级学科)。 |
9 |
服装类专业教师1 |
2 |
骨干教师 |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 |
(1)专业要求:设计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
10 |
服装类专业教师2 |
1 |
青年教师 |
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 |
(1)专业要求:设计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2)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11 |
数智类专业教师 |
2 |
骨干教师 |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 |
(1)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 |
12 |
计算机类专业实训教师 |
1 |
实训教师 |
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 |
(1)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13 |
大健康类专业教师 |
3 |
骨干教师 |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 |
(1)专业要求: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 |
14 |
动漫类专业教师1 |
1 |
骨干教师 |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 |
(1)专业要求:艺术设计(二级学科); |
15 |
动漫类专业教师2 |
3 |
青年教师 |
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 |
(1)专业要求:艺术设计(二级学科); (2)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
16 |
园艺专业教师 |
1 |
青年教师 |
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 |
(1)专业要求:风景园林、风景园林学; (2)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
17 |
康复治疗与护理专业教师 |
3 |
青年教师 |
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 |
(1)专业要求: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康复学、临床医学、人体解剖和组织胚胎学(二级学科)、运动人体科学(二级学科)、护理学、护理; (2)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18 |
职业教育研究 |
2 |
研究人员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职称 |
(1)专业要求:职业技术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 |
小计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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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除特别注明年龄外,硕士研究生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除特别注明“二级学科”外,本招聘计划表设置专业为一级学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