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恪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与职业使命感,认同学校办学理念与校园文化,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治学严谨、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与奉献精神。
3.教育背景、研究方向与引进学科(专业)相匹配,具备本岗位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学术素养与实践能力,能够全面胜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等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学科带头人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深厚;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声望与影响力,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担任过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平台负责人;具有引领本学科冲击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的战略视野与组织能力。
2.博士人才
特聘博士: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主持过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学术成果丰硕,科研创新能力与学术影响力突出。
一类博士: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能力拔尖,具备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实力;往届博士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一区TOP期刊或CSSCI权威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且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二类博士: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能力突出,具备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能力;往届博士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一区或CSSCI权威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且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三类博士:应届博士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主要参与人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二区及以上或CSSCI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往届博士在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二区及以上或CSSCI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四类博士:近3年以主要参与人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CSSCI(含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银龄计划博士: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具有研究生导师任职经历;具备产出高水平成果、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能力与精力;能够通过传帮带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研攻关、教研创新,助力学科团队与青年师资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