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建设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在清华大学定向选调一批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清华大学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级、院(系)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班委会中任职时间(含先后担任两个职务)连续满一年以上。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三)报考年龄:截止2011年1月20日,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
三、选调程序
(二)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地点设在北京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广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员。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要求进行。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者,广西区党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7天。
(七)录用。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
(一)在尊重本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由广西区党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不用缴纳报名、体检费用。
咨询电话:广西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771—5898505、5898561(传真)
广西区党委组织部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