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启事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是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高职)院校,具有57年的办学历史。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3年,2004年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建校50多年来培养输送了5万多名高、中级交通运输类专业人才,被誉为“河南交通人才的摇篮”。
学院位于省会郑州市区,占地面积829亩,校舍建筑面积18.63万㎡;图书馆藏书45万册;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4698.9万元。教学系统设有道桥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交通运输管理系、交通信息工程系、商务旅游系、公共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有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物流管理、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鲜明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30个,其中汽车运用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和物流管理三个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汽车维修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级实训基地。
2005年8月,国务委员陈至立、教育部长周济在省长李成玉陪同下莅临我院视察,对我院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央新闻单位职业教育考察团也到我院进行了集中采访。
河南优越的地理位置和高速发展的交通事业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天地,也为各类人才到我院大展宏图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我们热诚欢迎高素质的各类优秀人才到我院任教和从事科研工作。
招聘岗位:
教师和教学科研人员
招聘条件:
具有派遣资格的硕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英语CET六级以上,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愿意从事交通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和传染性疾病。
有关待遇:
列入学院正式事业编制,工资标准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确定(预计年收入在5万以上),硕士研究生校内岗位津贴可以直接执行讲师标准。科研启动经费根据所承担的科研教研项目确定。
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65号邮编:450005
院人事处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858052(人事处)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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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方向) |
学历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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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公路监理 |
硕(博)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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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公路维护与管理 |
硕(博)研究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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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木) |
硕(博)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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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
建筑工程技术 |
硕(博)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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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
建筑工程管理 |
硕(博)研究生 |
1 |
|
A6 |
结构工程 |
硕(博)研究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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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
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方向) |
硕(博)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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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
道路勘测设计 |
硕(博)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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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
酒店管理 |
硕(博)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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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
硕(博)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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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
数学 |
硕(博)研究生 |
2 |
|
B4 |
旅游英语 |
硕(博)研究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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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
公共英语 |
硕(博)研究生 |
2 |
|
C1 |
汽车运用技术 |
硕(博)研究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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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硕(博)研究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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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硕(博)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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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
工程机械控制技术 |
硕(博)研究生 |
1 |
|
C5 |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
硕(博)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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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
软件技术 |
硕(博)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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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 |
市场开发与营销 |
硕(博)研究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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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 |
财务管理 |
硕(博)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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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 |
连锁经营管理 |
硕(博)研究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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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 |
物业管理 |
硕(博)研究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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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 |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方向) |
硕(博)研究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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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
航海技术 |
硕(博)研究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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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
轮机工程技术 |
硕(博)研究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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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1 |
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
关于引进博士研究生有关问题的意见
为了加强学院教学、科研力量,根据需要做好引博事项,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要求: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硕、博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要求本、硕均为211及以上大学或专业院校毕业),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已取得较好成绩。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身体健康,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引博专业仅限于学院骨干专业、专业课教师。
二、待遇
(1)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周转期为5年)或住房补贴8万元;
(2)学院骨干专业、重点专业需要的,发给安家费5万元;
(3)有学院骨干专业科研项目者,以项目形式资助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或视项目级别另行商议);
(4)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校内津贴(暂按副教授级定)外,另发给博士学位津贴500元/月(发5年);
(5)配备相应办公条件。
(6)配偶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学校工作需要可享受引进人才待遇,周转住房不重复享受;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所学专业符合学校教学或管理工作需要的可安排工作;配偶所学专业不符合学院需要或本科及以下学历,属于安置性的,学校不提供住房补贴,其它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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