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高层次师资招聘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各类在校生23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2个博士点、27个硕士点、23个本科专业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为了提升人才队伍的核心竞争力,学校根据《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师资。
一、招聘基本条件
1.以身示范,带头遵守学术道德;
2.一般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见附件一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发至orientallexhr@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高层次师资”字样以及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学院或学科及方向(如:应聘高层次师资-陈某-XX大学-法律学院法律史),并附详细个人简历以及科研成果。
2.考评
由学校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科研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等的全面考察、遴选。
3.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的考评结果,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录用人员,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后续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面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1-67790045
华东政法大学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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