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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领军人才:引进待遇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 1111
学科带头人:享受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安家费,引进后按相关规定提供一套人才专用房。 1111学术骨干:享受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安家费、在杭州市区购房的,学校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每服务满一年发放6万元); 优秀博士:享受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安家费。引进的优秀博士享受过渡房政策的,每月发放1200元的租房补贴;未享受过渡房政策的,每月发放2500元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的发放期限为3年。 人才引进后,5年内达到上一层次人才条件并获得过学校教学新秀奖或科研新秀奖以上教学科研奖项的,经规定的程序评议认定后,可按上一层次人才的待遇标准补足相关待遇。对于学校学科建设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或特别优秀人才,可与引进对象协商适当提高引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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