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进人才或海外博士(2-3名);
非本校博士(4-5人);
本校博士(小于4人) |
光学工程3人
(含光电成像、高光谱、集成光学、激光技术、超快激光技术等专业方向) |
1、能够承担学院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
2、参与相关专业的学科建设,积极承担并出色完成本专业及学科方向的科研工作;
3、参加所在科研及教学团队的学科及专业建设等工作;
4、指导或协助指导研究生;
5、完成学院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
1、科研能力:
本校毕业的博士,要求以第一、二作者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第一作者SCI不少于3篇或SCI第一作者2篇并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1)。
外校及海外毕业的博士,要求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第一作者SCI不少于2篇或SCI第一作者1篇并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1)。
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持证者,可适当减少对SCI论文的要求。
2、年龄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的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3周岁。
3、学历要求:
第一学历必须获得“211”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
注1:可以承担模拟电子线路、信号与系统、电路分析基础等本科课程者优先。
注2:若应聘“学术特区”可降低对2(年龄要求)和3(学历要求);若应聘“师资博士后”可降低对1(科研水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