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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招聘简章
2014年12月16日    中国博士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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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招聘简章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高中骨干教师培养中心、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学校现有四平和长春两个校区。
吉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于2002年。学院现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2个本科专业和1个硕士授权点;是教育部“环境友好材料制备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学院现有教职工28人,教授3人,副教授5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吉林省“学科领军教授”1人;吉林省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经过多年建设与发展,学院教学、科研条件得到不断改善和提高。学院现拥有大型分析设备包括:气相色谱-质谱、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离子色谱、红外光谱仪、分子荧光仪、原子荧光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电化学工作站、水中总有机碳(TOC)分析仪、X-射线荧光衍射(XRF)光谱仪、X射线衍射(XRD)仪、扫描电子显微镜(SEM)、透射电子显微镜(TEM)等。目前学院硬件环境能够满足高水平教学科学研究的需求。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现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加盟我院。
一、岗位需求
教师岗位2人,实验教师1
二、专业要求
1. 教师岗位: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专业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工程)博士毕业生;市政工程(本科专业为给排水工程、环境工程)博士毕业生。
2. 实验教师岗位: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或化学专业博士毕业生,本科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三、博士毕业生来校待遇
1. 参加吉林省公开招聘且考核合格可进入全民事业编制,直接聘为讲师;
2. 提供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住房补贴6万元;
3. 按照讲师待遇享有校内津贴,工资近5000元,提供校内博士学位津贴600/月,课时津贴34/学时(讲师);
4. 科研津贴与奖励(具体细节以吉林师范大学科研处公告为准)
1)科研项目
①国家级资、省(部)级、厅级资助科研项目,资助金额超过相应标准的(国家级超过20万,省部级超过5万,厅级超过1万),按合同经费的10-20%予以奖励;金额未超过标准按照固定金额奖励(国家级4万,省部级0.5万,厅级0.1万)。
②承担科研项目在合同期内,每年给予相应科研津贴(国家级1.0万元,省(部)级0.5万元,厅级0.2万元/项)。
2)学术论文
①被SCI收录论文,奖励津贴0.6万元×(1.0+影响因子)/篇。
②被EI收录的期刊论文,奖励津贴0.5万元/篇;被EI收录的会议论文、ISTP收录论文,奖励津贴0.2万元/篇。 
③在重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奖励津贴0.4万元/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奖励津贴0.1万元/篇。
3)科研(成果)奖励津贴
①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并获得奖金的,学校分别给予9万元、6万元、3万元奖励。
②以吉林师范大学署名获得的国家技术发明专利,奖励津贴1.0万元/项(学校同意署名的技术发明专利,专利的申请费及专利的维持费由学校承担)。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吉林师范大学人事处;吉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434-3292207  04343291653
    联 系 人:任院长 王老师
有意者请登陆:吉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web.jlnu.edu.cn/rsc),“人才招聘专栏”下载并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应聘毕业生登记表及信息采集表》,发至人事处/学院院长邮箱。
 
吉林师范大学诚邀您的加盟,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因你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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