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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博士、博士后、教授/副教授招聘信息
2014年4月17日    中国博士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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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校园招聘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美丽的山城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是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渝北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宝圣湖校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3130余亩,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在校全日制学生24000余人。设有14个学院,22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拥有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为重庆市重点学科,工商管理为重庆市立项建设重点学科。在2012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学科评估结果中,学校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前五强。
    建校六十余年来,学校培养各级各类人才20多万人,成为培养法律专门人才最多的学校,一大批校友成长为国家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骨干,有的已成为相关领域的领军人物。在中国校友会网2011年发布的“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排行榜中,学校排名全国高校前10位。校友中有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18位,大法官和大检察官35位,省部级干部59位,中共十八大代表13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共31位。在全国各高等院校法律院(系)中,均有西政学子执掌教鞭,被誉为“中国法学师资的培养基地”。
    目前,我校正朝着建成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现诚邀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西南政法大学!
    为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发展,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外校获得博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2.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
    本校教师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按照《西南政法大学教师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二、申请材料
    凡申请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请向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专家推荐信》(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填写并打印);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学术成果代表作复印件;
    3.近期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我校常年接收申请,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工作时间内接受现场报名。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23-67258269 传真:023-67258276
    Email:xzbshldz@126.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宝圣大道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       邮编:401120
    现场报名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勤业楼5007室
    四、审定程序
    我校于每年6月和12月组织进站面试考核,根据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择优招收。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将拟招收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待其审定通过后,发放进站通知书,办理进站手续。
    五、招收名额
    全年预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50名。
    六、招收方向(请查询西南政法大学主页)
    七、职称评审和重庆市资助经费
    职称评审事宜按照《重庆市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办法(试行)》(渝职改办〔2010〕327号)执行;重庆市资助经费的申报事宜按照《重庆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10〕270号)执行。
    八、待遇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岗位信息请见附件
  • 附件: 西南政法大学.rar

    单位 学科、方向 岗位 人才类别 应聘条件 用人方式
    民商法学院 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 专 任 教 师 博士+教授/副教授
    博 士 后
    博    士
                   博士+教授/副教授:直接入编 

    有工作经历的博士、博士后:直接入编


    无工作经历的博士:人事代理一年,期限届满考核合格后进编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环境法、社会法
    法学院 诉讼法、刑法、司法文书
    行政法学院 法理、法史、宪法与行政法、法律逻辑
    刑事侦查学院 侦查学、警察科学
    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公共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马列理论
    应用法学院 应用法学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 专 任  教 师 博士+教授/副教授
    博 士 后
     博    士 
    硕    士
    博士+教授/副教授: 
    (1)获得国内外本学科排名前十位大学或海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                               (2)年龄≤45周岁,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者可适当放宽。

    博士/博士后:                         (1)获得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科研人员;
    (2)近3年发表的论文被CSSCI/SSCI/SCI/E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不少于3篇;
    (3)年龄≤35周岁。 

      硕士(仅限审计学、广播电视技术、新闻摄影、外语、国际法及体育专业):

    (1)获得国内“985”、“211”或本学科排名全国前十位大学硕士学历学位;或获得国外著名高校的硕士学历学位(两年以上学制),并经教育部的认证;
    (2)本科阶段就读于全日制重点大学;
    (3)年龄≤30周岁;
    (4)国际法专业的硕士须熟练掌握1门东盟语言。
    博士+教授/副教授:直接入编
     
                           有工作经历的博士、博士后:直接入编

                              无工作经历的博士:人事代理一年,期限届满考核合格后进编


    硕士:人事代理
    全球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
    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
    外语学院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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