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学士学位在境内“985工程”高校或国家重点学科获得、博士学位在境外著名大学(世界综合排名或专业排名100名之内)获得,且发表(含录用)境外SCI检索源期刊论文2篇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副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学士学位在境内“211工程”高校获得者应增加2篇SCI检索源期刊论文);
(2)学士与博士学位在境内“985工程”高校或国家重点学科获得、在境外有连续2年以上(含2年)学习、研究或工作经历,且发表(含录用)境外SCI检索源期刊论文2篇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副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学士学位在境内“211工程”高校获得者应增加2篇SCI检索源期刊论文);
(3)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均在境外著名大学(世界综合排名或专业排名前100名以内)获得,发表(含录用)境外SCI检索源期刊论文2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副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能流利进行英语交流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