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经教育部2002年2月批准,由哈尔滨工业大学与深圳市政府合作创办的以培养研究生为主的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现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2938人,涉及22个一级学科。经教育部2014年5月6日批准,深圳市政府与哈尔滨工业大学以深圳研究生院为基础,拓展本科生教育,共同筹建以理工科为主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将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机制体制改革,深化国际化办学,以高质量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技创新为重点,提高服务国家,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国际学术竞争力,在哈工大统一品牌、统一规划、统一学术标准的前提下,建设秉承哈工大优秀传统、扎根深圳、服务国家、面向世界的“高精特”研究型大学校区。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在2020年之前,全日制学生将达到9000人(本科生5500人,硕士生2700人,博士生800人),毕业生授予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证书。
因筹建理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理学院副院长。
一、招聘岗位
理学院副院长岗位2个。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基本条件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任职基本条件: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 |
理学院副院长
(一) |
1 |
1、协助院长分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2、分管学院各类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人才计划项目的培育、组织和申报工作;
3、分管学院各类科技创新基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4、分管学院科研项目、人才、团队、基地等相关工作的政策研究;
5、分管与国外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学院的国际化水平;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1、具有博士学位(物理、化学、数学、生命科学专业方向),已在国内外著名大学取得副教授以上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热爱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熟悉国家和地方纵向科研项目、人才计划及平台基地的政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成果报奖、专利申请、横向科技合作等政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创新意识、全局观念和团队精神;
5、全职到岗工作。 |
理学院副院长
(二) |
1 |
1、协助院长分管教学、招生、学生培养和课程体系建设工作;
2、分管本科生、研究生招生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分管本科生教学、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作;
4、分管、组织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工作;
5、分管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监督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1、具有博士学位(物理、化学、数学、生命科学专业方向),已在国内外著名大学取得副教授以上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热爱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熟悉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本科生、研究生招生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创新意识、全局观念和团队精神;
5、全职到岗工作。 |
三、应聘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或他人推荐报名方式;推荐报名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向组织人事处推荐。应聘者,请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公开 招聘理学院副院长岗位报名表》,同时提供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
报名截止时间:2015月7日20日。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答辩。在综合分析面试答辩等情况的基础上,由党政联席会进一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
四、岗位待遇
以上2个岗位均为全职聘任。校外人员和校内新提拔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同胤(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院长助理兼组织人事处处长)
张巨帆(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电话:86-755-26033739/26033365
传真:86-755-26033800
网址:http://www.hitsz.edu.cn/
邮编:518055
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区B30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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