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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1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及优惠政策
2016年2月17日    中国博士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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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在新中国振兴民族轻工业的呼声中应运而生,她的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占地2000多亩,拥有阳光、南湖、东湖三个校区,现有在校生近25000人,拥有21个教学院部。是国家卓越工程师试点院校,现有本科专业60个,其中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7个,拥有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工程硕士(含7个领域)专业学位授权。
  武汉纺织大学实施领军人才汇聚行动计划,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设“人才特区”,拥有一支师德高尚、教风严谨、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员工近2000人,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600余人,博士近400人。学校是首批“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拥有双聘院士1人,“千人计划”人选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百人计划”人选8人,还有一批具有海外背景的“楚天学者”和“阳光学者”。
  为加快建设具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需要,现面向海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武汉纺织大学教师引进计划

二级院(部)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专业方向
学历、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毕业学校
类型
其他
要求
岗位
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或海外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具有博士点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材料科学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应届博士毕业生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高校毕业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化学类
应用化学
 
应届博士毕业生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高校毕业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服装学院
艺术学
设计艺术学
服装设计、服饰文化与设计、服装机构设计、服装品牌设计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纺织科学与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化学与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高校毕业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化学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高校毕业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艺
精细化工方向
博士研究生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资源循环科学
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化学与
染整工程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环境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建筑环境工程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省外
优先 
教学、科研
土木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省外
优先
教学、科研
电子与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电子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信息与通信工程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艺术与设计学院
设计学
设计艺术学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传媒学院
心理学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新闻传播学
新闻学、传播学、广告学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戏剧与影视学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数学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统计学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工业设计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力学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
中国化研究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教学、科研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商务智能与数据挖掘方向)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工商管理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
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985、211高校
海外经历优先
教学、科研
会计学院
工商管理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或硕士(男,不超过40岁,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资格)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省外高校优先
 
教学、科研
土木工程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或硕士(男,不超过40岁,具有注册工程造价师资格、一级建造师资格)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工程背景优先
 
教学、科研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省外高校优先
 
教学、科研
体育课部
体育学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可放宽
体育专业院校
 
教学、科研

武汉纺织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一、学术领军人物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青”等获得者、其他具有上述人员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工作和生活待遇根据需要进行协商。
  二、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
  (一)招聘学科(专业)
  纺织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轻化工程(染整)、纺织机械、环境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见湖北省委组织部当年下达的《关于申报湖北省“百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的通知》。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和学校“百人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享受购房补贴50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安排过渡住房一套,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年;聘用人员安排专家公寓,每年享受4万元以内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3)科研启动费20-30万元,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4)正式调入人员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人选
  (一)招聘学科(专业)  
  纺织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轻化工程(染整)、纺织机械、环境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
  “楚天学者计划”分为特聘教授(含“楚天学者计划”主讲教授)、“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和“楚天学子”三个层次。具体的招聘条件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
  1.“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教职工的工资福利; 享受购房补贴50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安排过渡住房一套,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年;聘用人员安排专家公寓,每年享受4万元以内来校工作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3)科研启动费20-30万元,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4)正式调入人员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2.“楚天学者计划”主讲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主讲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
  (2)安排专家公寓,每年享受4万元以内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3.“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讲座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万元;
  (2)安排专家公寓,每年享受4万元以内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4、“楚天学者计划”楚天学子: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楚天学子”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教职工的工资福利; 享受购房补贴25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安排过渡住房一套,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年;
  (3)科研启动费社会科学类5-10万元,自然科学类10-15万元,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四、学校“阳光学者计划”人选
  (一)招聘学科(专业)
  纺织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管理学、经济学、英语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等。
  (二)招聘条件
  “阳光学者计划”分为“阳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阳光学者计划”讲座教授、 “阳光学子”三个层次。具体的招聘条件见《关于印发〈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
  1.“阳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聘期内享受学校专项资金提供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职工的工资福利; 享受购房补贴35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安排过渡住房一套,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年;聘用人员安排专家公寓,每年享受2万元以内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3)科研启动费社会科学类5-10万元,自然科学类10-20万元,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4)正式调入人员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2.“阳光学者计划”讲座教授:
  (1)聘期内享受学校专项资金提供的讲座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
  (2)每年享受2万元以内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3.“阳光学者计划”阳光学子:
  (1)聘期内享受学校专项资金提供的阳光学子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职工的工资福利; 享受购房补贴20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安排过渡住房一套,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年;  
  (3)科研启动费社会科学类5-8万元,自然科学类8-15万元。
  五、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和优秀博士
  1. 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职工的工资福利; 享受购房补贴2-10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
  2. 视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社会科学类1-2万元,自然科学类2-5万元。
  六、其他事项说明
  1. “楚天学者计划”各类岗位需通过湖北省评审。
  2. 超过引进协议规定任务的教学科研成果,其超过部分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奖励。 
  3. 上述费用,均为税前金额,如涉及国家税收相关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简历请连接:http://zpjob.acabridge.cn/www/company/view?comid=257在线填写,或E-mail:rsc@wtu.edu.cn 请应聘者将简历中的信息填写完整,以便我们及时联系。
  通讯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特1号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30200
  联 系 人:欧老师、何老师
  电 话:027-59367478
  武汉纺织大学主页:http://www.w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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