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16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待遇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团队
2、2016年7月20日之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引进对象的具体专业见
《湖南文理学院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二、引进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博士及以上层次人才
1、应具有博士学位证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年龄在45岁以下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好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三、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待遇 (一)“领军人才+团队”的引进待遇
1、领军人才的引进待遇
(1)领军人才安家费一事一议
(2)给予理工科实验室建设费200万元,其他科类实验室建设费60万元
(3)其他待遇面议
2、团队其他成员参照相对应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待遇,或者双方商议确定。
(二)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待遇
1、给予安家费50万元
2、给予理工科实验室建设费80万元,其他科类实验室建设费30万元
3、其他待遇面议
(三)博士引进费29.9万—39.9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安家费17-25万。具体专业安家费标准如下表:
2、给予理工科博士科研启动金5万元,其他科类博士科研启动金3万元。
3、政策范围内,享受常德市人才津贴4.5万。
4、配偶安置。博士配偶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单位工作人员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学校为其办理调入手续;博士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校采用人事代理制安置到独立学院工作。
5、提供过渡性住房或租房补贴。学校为新引进的博士提供过渡性住房,免租金1年。没有过渡性住房的情况下,学校为其提供一年的租房补贴,共计1.2万元。
6、提供团购房指标(没有指标的情况下给予住房补贴)。按照现行在职在编教职工的团购价(均价3880元/㎡)提供学校预留的团购房指标1个。在学校没有团购房的情况下,博士在本市自行购买其他住房的,凭住房购买正式协议,学校一次性给予住房购买补贴3万元。(博士本人不在本市购买住房,不给予住房补贴)
7、享受博士津贴。根据现行政策,新进博士前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均享受1000元/月的特殊津贴,按月发放。享受年限根据学校政策执行。
四、人才服务年限 引进的博士最低服务期为8年;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服务期限面议。引进的硕士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应聘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或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主页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附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近3年发表的论文与著作、主持和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奖情况以及代表性成果;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具体招聘方案见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主页的
《湖南文理学院2016年上半年人才招聘方案》。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邮编415000
学校网址:
http://www.huas.cn 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联系方式:
刘老师:0736—7186625
苏老师:0736—7186023
李老师:0736—7186023
简历投递邮箱:wenlixueyuan073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