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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上半年教师招聘计划
2016年5月13日    中国博士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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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我校2016年上半年骨干教师招聘工作即将开始,本次招聘分为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专职实验三个系列,经人事人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专任教师将实行预聘-长聘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任教师
(一)招聘工作安排
2016年上半年专任教师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岗位发布:人力资源部发布各单位2016年年度招聘计划(详见专任教师附件一: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专任教师引进(选留)计划),各单位在海内外广泛宣传,积极物色优秀人才。(5月10日-5月19日)
2.各单位对申请人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相关证明材料齐备,组织开展团队(系)评议、教授会议评议、院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推荐评审和党政考察。(5月20日-5月31日)
3.各单位将申报材料(详见专任教师附件三:申报材料)报人力资源部人才工作办公室。(6月1日)
4.人力资源部公示申请人基本信息和申报材料。(6月9日-6月15日)
5.通讯评议、校学科评审组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6月16日以后)
(二)引进(选留)程序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骨干教师引进(选留)流程图。
有关问题的说明:
1.启动实施预聘-长聘制,普通进校博士聘任到预聘岗位,聘期分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聘期为3年,聘期内,可申报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为教学科研系列(或教学系列)副教授或教授者,可直接与学校签订五年长聘合同;未晋升者在聘期结束进行考核,符合所在单位教学科研系列(或教学系列)副教授申报条件的,可与学校签订第二阶段聘用合同,不符合所在单位教学科研系列(或教学系列)副教授申报条件的,聘期结束,合同自动终止,不再续聘。
(2)第二阶段聘期为3年,聘期内,可申报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为教学科研系列(或教学系列)副教授或教授者,可与学校签订五年长聘合同;否则,聘期结束,合同自动终止,不再续聘。
2.为贯彻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中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的相关目标,加大力度引进(选留)学术背景良好、学术业绩突出、具备良好发展潜力的海外博士,特别是加大力度引进(选留)海外名校博士1,经校院两级协调,分学科、差异化确定2016年上半年各单位海外博士、海外名校博士申报比例。
3.在坚持学校专任教师引进(选留)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引进(选留)人员学术标准,申报特聘教授(研究员)人员应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或为国内优秀博士,且在博士毕业后具有连续三年以上的学术研究经历,业绩成果应达到校百人学术水平;申报特聘副教授(副研究员)人员应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或为国内优秀博士,业绩成果应达到我校教授学术水平。
4.应届毕业的国内博士,原则上应首先进入博士后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研究(不低于两年),博士后出站后可申报专任教师进校。对于人文、管理学科可适当放宽。
5.专任教师普通进校仍然分为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正常申报条件为符合学校基本条件的海外博士。
6.申报人申报时原则上应已取得博士学位;申报时尚未取得博士学位,学术背景优良、学术水平高的海外博士,应在申报后半年内取得博士学位。
注1海外名校博士:排在四大排名榜主榜或学科排名榜任意一榜前100名高校毕业博士即认定为海外名校博士(四大排名榜: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二、专职科研
在坚持学校专职科研人员引进标准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博士后人员申报,严格控制专职科研普通进校条件,进一步提升副高及以上人员学术标准。加大力度引进具有高校、科研院所或知名企业科研工作经历,科研能力强、具有重大科研项目工作经验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国家级科研平台、特色研究中心及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大团队对专职科研人员的进校需求。
2016年上半年专职科研人员核心岗位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各单位在海内外广泛宣传,积极物色优秀人才(5月10日-5月19日)
2.各单位对申请人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相关证明材料齐备,组织开展团队(系)评议、院人才引进(选留)专家小组评议、院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推荐评审和党政考察。(5月20日-5月31日)
3.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人力资源部人才工作办公室。(6月1日)
4.人力资源部公示申请人基本信息和申报材料。(6月9日-6月15日)
5.通讯评议、校学科评审组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6月16日以后)
三、专职实验
在坚持学校专职实验人员引进标准的基础上,重点引进具有高校、科研院所或知名企业工作经历,具有丰富实验经验的实验人员。
2016年上半年专职实验人员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岗位发布:人力资源部发布各单位招聘2016年招聘计划,应聘者按岗申报。(5月20日-5月29日)
2.各单位对申请人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相关证明材料齐备,组织开展院人才引进(选留)专家小组评议、院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推荐评审和党政考察。确定拟聘人员报人力资源部,同时提交拟聘人员审批表(见专职实验人员附件材料)。(6月8日-6月11日)
3.人力资源部公示申请人基本信息和申报材料。(6月19日-6月24日)
4.校级专家评审,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6月25日以后)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清水河校区联系人:易国锋(028-61830504、Email:yiguofeng@uestc.edu.cn
沙河校区联系人:高晶(028-83208288、Email:jinggao@uestc.edu.cn
人事人才工作小组
0一六年五月十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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