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学院引进博士招聘启示 第一章 引进对象与基本条件
第一条国内重点高校、中科院所及国外知名大学博士、博士后毕业生,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奖者、有海 外留学经历或其他突出成绩的博士优先引进,优秀博士生导师可携团队加入。 第二条引进博士要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规划需要,引进人才学科专业方向如下: 审计学(会计学、计算机方向)、土木工程(岩土、桥梁钢结构方向)、数学(应用力学、数理统计、计算数学)、农业信息化:智能机器人、自动化、电子信息、大数据。 第三条引进博士必须热爱教育事业、认同西京文化,德才兼备、乐于奉献,且具备很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学科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对从事学科专业的发展和建设提出规划。
第二章 引进人才待遇
第四条聘期内年薪讲师25万元,副教授30万元,科研奖励执行学校现行标准。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30万元,文科18万元。在校内提供长期居住的精装住房一套(140-180㎡)。安排配偶在校工
作,帮助子女入托、入学。 第五条博士后除以上待遇外,学校一次性再发给3万元补贴;具有海 外研究经历,学校再发给5万元补贴;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学校再发给10万元补贴。 第六条在本校连续工作满20年者,学校为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标准为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享受12万元年薪(按现物价指数),以保证退休后的稳定收入。
第三章 事业平台与条件保障
第七条符合我校教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职称或职务。 第八条申请到一级学科硕士点奖励所在团队300万元;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奖励所在团队2000万元。 第九条个人学术水平指数H-index=15-20,按照1万、2万、4万、6万、8万、10万进行奖励。 第十条以西京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奖励2000万元,一等奖奖励1000万元,二等奖奖励500万元。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者,执行100万元年薪标准;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者,执行120万元年薪标准。 第十二条以第一完成人获自然科学奖的奖励金另定(更变)。
第四章 特殊贡献奖励
第十三条有下列贡献之一的,增奖价值30-40万元的奥迪车(2.0T)一辆。 (一)以西京学院为依托单位,三年纵向课题经费超过300万。 (二)个人学术水平指数H-index≥20者。 (三)被评为硕士点一级学科带头人。 (四)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者。 (五)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者或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者。 (六)其他重大贡献(经西京学院校务委员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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