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2名。
一、岗位职责及任职基本条件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任职基本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
(一) |
1 |
1、负责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日常教学,积极探索与实践创新型生命科学人才培养模式。
2、负责学院教学研究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体系,加强教学师资队伍规划和建设。
3、负责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的招生,专业分流以及人才培养方面的国际化工作。
4、负责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生物学理科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1、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宽广的国际化办学视野,有较丰富的人才培养工作经验,有创新的教学理念,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全局观念,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4、爱岗敬业,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
(二) |
1 |
1、负责学院实验室和公共仪器平台建设与管理,加强实验技术队伍规划和建设。
2、负责学院安全生产管理与环境保护监管,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学院大楼、资产与空间资源日常管理,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1、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有较丰富的实验室及平台建设经验,有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全局观念,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4、爱岗敬业,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 |
二、聘用待遇
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工资、岗位津贴及住房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答辩。在综合分析面试答辩等情况的基础上,由学校进一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
四、报名方式
可以个人申请、组织或他人推荐报名;推荐报名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向组织部推荐。应聘者,请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校外报名者还须提交三封推荐信和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至2017年3月15日止
报名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闵行校区新行政楼A201室)
联系人:吴映强、陈中润
咨询电话:+86-21-34206208、34206258
传真:+86-21-34206218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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