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条件 |
待遇 |
1 |
杰出人才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院士;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国内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
(1)提供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服务期满产权归本人所有;
(2)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00万元;
(3)薪酬:年薪,面议(不低于200万元);
(4)根据学科特点按需商议,提供不低于10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建立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组建学术梯队;
(6)配备工作助手1名,提供工作车辆1台;
(7)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随调,符合条件的子女随同安置(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我校现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正式调入;如不具备相应条件,以合同制方式校内安置)。 |
2 |
领军人才 |
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杰出和领军人才;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国内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
(1)提供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服务期满产权归本人所有;
(2)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50万元;
(3)薪酬:年薪,面议(不低于100万元);
(4)根据学科特点按需商议,提供不低于5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根据需要建立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
(6)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随调,符合条件的子女随同安置(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我校现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正式调入;如不具备相应条件,以合同制方式校内安置)。 |
3 |
拔尖人才 |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科技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
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国内知名高校教授、国外知名高校副教授;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国内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
(1)提供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服务期满产权归本人所有;
(2)提供一次性安家费80万元;
(3)薪酬:年薪(80-100万元),或基本工资+校内绩效,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
(4)根据学科特点按需商议,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根据需要建立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
(6)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随调,符合条件的子女随同安置(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我校现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正式调入;如不具备相应条件,以合同制方式校内安置)。 |
4 |
骨干人才 |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或具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3)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
(4)省(市)级优秀专家(如重庆市百人计划人选、巴渝学者等);
(5)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6)近5年来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者(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五,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者(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
(7)中国专利优秀奖(须为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
(8)国内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
(1)提供建筑面积140平米左右的住房,服务期满产权归本人所有;
(2)提供一次性安家费50万元;
(3)薪酬:年薪40-60万元,或基本工资+校内绩效;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
(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50-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符合条件的配偶或子女随同安置(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我校现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正式调入;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以合同制方式校内安置)。 |
5 |
青年创新人才 |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类(近五年)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项目1项;
(2)公开发表被SCI、EI检索的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一)不少于10篇(件),其中SCI一区不少于1篇或二区不少于2篇(JCR分区);
(3)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者(三等奖排名前八)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者(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
2.哲学社会科学类(近五年)
(1)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2项;
(2)公开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被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正职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采纳的研究报告、决策咨询建议等)不少于6篇(件);
(3)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者(三等奖排名前八)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者(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
3.国内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学术骨干。 |
(1)提供建筑面积140平米左右的住房,服务期满产权归本人所有;
(2)提供安家费20万元,分2年发放;
(3)薪酬:年薪20-40万元,或基本工资+校内绩效(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的,学校内聘副教授,限3年);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
(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30-5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
6 |
优秀博士 |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学业优秀、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
(1)提供建筑面积140平米左右的住房,服务期满,可校内半价购买此房产权;
(2)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3)薪酬:基本工资+校内绩效,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的,学校内聘为副教授,限3年);
(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10-3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
7 |
高技能人才 |
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获得省(市)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表彰,省(市)级技术能手称号以上荣誉的技术技能突出人才。
艺体类竞赛(政府奖)。 |
(1)享有校内购房资格;
(2)提供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3)薪酬:基本工资+校内绩效,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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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团队 |
方向稳定、成果优异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创新团队。 |
倡导和鼓励以团队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引进的团队成员符合上述引进条件的,在引进待遇方面除可分别享受相应待遇外,学校还将视情况在经费资助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具体由学校和拟引进团队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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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视其业绩情况在国内人员同类待遇(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