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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岗位重点设置在法学、证据科学、工商管理等 3个省级一流学科,公安学、公共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中国语言文学、网络空间(信息)安全等 5 个校级一流学科也 要适度设置。学校在获批的法学、证据科学、工商管理等 3 个 省级一流学科中设置“人才特区”,特区人员适用此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 1. 全职引进。根据省编办、省人社厅有关政策规定按正式 事业编制人员引进和管理,人事关系须转入学校。
2. 柔性引进。人事关系可不转入学校,以聘用合同约定双 方的合作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形式和待遇)。
3. 团队引进。优先接收符合学校发展的科研项目团队、学 科建设团队整体进入,团队成员不少于 3 人,团队负责人的引 进条件不低于学术带头人的条件且团队成员中取得博士学位人 员不少于 2/3。
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
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具有较 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2. 学校全职引进人员必须取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须符合 甘肃省人事主管部门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 往届博士毕业生年龄要求在 40 周岁以下,学校特别急需或有较 大学术影响力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毕业证、 学位证齐全,取得博士学位前具有完整的硕士研究生教育经 历,硕士毕业证、学位证齐全,并且博士与硕士阶段所学专 业相同或相近。
4. 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业绩条件
(一)学科领军人才
1. 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等人 才工程入选者;担任全国性学术社会团体会长、副会长;其他 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2. 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国家特支计划青 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 计划等人才工程入选者;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 外领军人才。
(二)学术带头人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具 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且近五年成果至少具备下 列条件中的其中三项条件的:
1.主持在研或主持完成国家社科(自科)课题2项(含2项) 以上。
2. 在 B 类(含 B 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3 篇(含 3 篇) 以上,其中至少 1 篇 A 类(含 A 类)以上期刊论文。
3.作为第一名获奖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项(含2项) 以上。
4. 被聘为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机构专家咨询委员或智库专 家成员。
5.科研成果、学术建议或咨询意见被省部级(不含司厅级) 以上国家机关或同级别的企事业及社会组织决策时被采用。
(三)学术骨干
有一定学术积累,具备较大学术潜力,在B类(含B类) 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 篇,其中近五年的 B 类(含 B 类)以 上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 1 篇。
(四)应往届博士毕业生
在本学科 C2 类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 2 篇。
以上所涉核心期刊级别按《甘肃政法学院学术期刊分类办 法(修订)》审定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全职引进A类、B类人员实行年薪制,完成与学校所签合 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学科领军人才年薪 200 万,学术带头人年 薪 100 万;各提供不低于 90 平方米左右免费住房一套(房屋仅 供本人使用,不涉及房屋产权)。柔性引进A类、B类人员根 据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合同》支付薪酬。
团队。学校将根据团队的学科特点、发展规划和建设需 要,聘期内完成与学校所签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学校提供 200 万-500万的建设经费,50万-100万的建设初期运行费用。团 队建设经费由团队负责人自行支配使用。
全职引进博士在办理调动或录用手续、签署有关协议合同 后,为其提供工作生活补贴、科研启动经费、校内公有住房、 租用住房或租房补贴,报销部分应邀来校面试产生的差旅费用。 生活补贴标准如下:
1.学校在获批的法学、证据科学、工商管理等3个省级一 流学科中引进的博士工作生活补贴 50 万。一般在报到当年一次 性发放 30 万,剩余 20 万在其后 4 年内按年发放,每年 5 万。
2.学校在公安学、公共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 言文学、网络空间(信息)安全等 5 个校级一流学科中引进的 博士工作生活补贴 30 万,报到当年一次性发放 10 万,剩余 20 万在其后 4 年内按年发放,每年 5 万。
3. 其他学科中引进的博士工作生活补贴 10 万,报到当年一 次性发放 6 万,剩余 4 万在其后 4 年内按年发放,每年 1 万。 4. 学术骨干、海归博士另提供 10 万生活补贴,一次性发放。 5. 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引进。
学校积极落实甘肃省领军人才计划,制定并实施甘肃高校 “飞天学者”特聘计划、甘肃政法学院“文翰学者”人才支持计划, 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 博士定职
学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后,在专业技术 岗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可低职高聘为校内副教授。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 可直接定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科研启动经费
全职引进博士科研启动费 10 万。按校内相关科研和财务管 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有科研项目带入学校者,科研启动费由学 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需要成立研究机 构的,经学校论证批准后可为其提供必要的科研设备、设施和 专项经费。 科研奖励经费
在学校认定的T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万,A 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万,B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 论文每篇奖励2万,C1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万; 在CSSCI扩展板、CSCD扩展板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 0.6万。 住房待遇
对学校全职引进的博士,学校按照校内有关规定提供公有 住房、过渡性租用住房或租房补贴。 提供的公有住房、过渡性租用住房租金按学校相关标准收 取。如学校不能提供公有住房、过渡性租用住房且本人在兰州 没有住房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定后每人每月发放 2000 元的 住房补贴。享受住房补贴的博士自购买学校使用权房或由学校 提供的其他类型住房后便停止发放住房补贴。 工资待遇 全职引进的博士参照在职在编同类人员享受国家和学校政 策规定的待遇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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