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是宁波市委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22个内设机构,其中事业内设机构10个,博士研究生20人,正高级职称11人,副高级职称20人。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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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
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任职资格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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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一) |
专业
技术 |
1 |
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科研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一级学科)
博士研究生 |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全国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的,可以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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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二) |
1 |
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科研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一级学科)
博士研究生 |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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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三) |
1 |
政法教学与科研 |
法学类、政治学类
(一级学科)
博士研究生 |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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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四) |
1 |
社会和生态文明教学与科研 |
社会学类(一级学科)
博士研究生 |
备注:
1.学历学位、职称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名方式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邮件报名。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8月31日。报名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有关材料发送至lzl@nbdx.cn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招聘岗位+姓名+职称+博士招聘网”(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学校确认接收情况)。有关材料:应聘人员填好的报名表、科研登记表(详见附件),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职称聘任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有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自愿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 寸照片。
(二)资格审查
宁波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方式说明理由。
(三)考试
1. 试讲。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 科研能力评审。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科研能力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 成绩。应聘岗位的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科研成果评审成绩的40%之和。
(四)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宁波市委党校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委党校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联系和监督方式
1.咨询电话:0574-89184851
2.监督电话:0574-89184989
3.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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