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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
2012年7月18日    博士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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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医院为省卫生厅管理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位于山西省太原市龙城大街99号。参照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加挂“山西医学科学院”牌子,承担相关的研究、教学和培训职能。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3200名,分三年下达。根据山西大医院建制规模和岗位设置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和《山西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聘计划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山西大医院2012年度自主招聘本科及以上人员14名,招包括法律、中文、艺术设计、会计审计、财务信息管理、机电自动化、生理学、生物学、生物化学、放射药物化学、医用电子等专业。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个别特殊岗位须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按此类推(如:岗位具体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者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的(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占用的岗位从招聘计划中核减。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要求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原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或人事部门的工作经历证明(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日)。
(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2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后,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单位聘用合同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到山西大医院人力资源处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核减岗位

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员与招聘计划人员的比例, 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2比例进入面试;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3比例进入面试,对最终确定的参加笔试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并在笔试之前公告。核减后形成1:1岗位或事实上形成1:1岗位(面试时仅1人参加)的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招聘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各占综合成绩的3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委托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取笔答方式进行。

加分条件按照《山西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2.面试:面试由山西大医院组织,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2比例、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内容及形式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

山西大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从“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中抽取面试考官,每个面试考场本院专家2个、外聘专家3个,并报省人社厅、卫生厅备案。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全过程摄像存档备案。面试成绩当天对外公布。

3. 成绩合成: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自主岗位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山西大医院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依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需复检的按《山西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复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者,考生本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山西大医院确认后,其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在山西大医院、省卫生厅和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直接向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山西大医院按规定程序报省卫生厅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山西大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刘强院长担任组长,刘中雨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成员,全面负责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人事、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六、监督管理与纪律要求

山西大医院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主动接受招聘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山西大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同时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西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我省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举报电话:0351-8379126

附件:2012年度厅直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自主招聘岗位)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笔试委托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组织。面试工作由山西大医院在人社厅和卫生厅的监督下自行组织。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报名
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并在山西大医院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并在招聘单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山西省卫生厅厅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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