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不安排笔试;
(二)面试
高层次人才经资格审查后,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考核。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100%;
录用人选按总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三)体检
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或另行组织招聘考核。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综合考核结果,经学校领导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医学院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3、报名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广州医学院16栋410房人事处(邮编:510182)
联系人:何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0-81340617
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州医学院监察室联系电话:020-81340600李老师余老师
广州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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