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侵犯北京大学名誉权”立案的消息,9月8日凌晨,邹恒甫在网上回应称“为揭露和尽量消灭教育界的腐败和淫乱,作为中国经济学教育和研究第一人应该上法庭”(9月9日《人民网》)。
北大原教授邹恒甫爆料北大院长和教授等人“奸淫”女服务员、涉嫌腐败事件,经过一波三折,各执一词之下,看来是用笔墨说不清了,只好靠法律还以真相了。对此有人认为,无论是关闭北大“奸淫门”、“淫棍门”、“腐败门”,还是澄清事实、挽回北大形象,选择法院,选择用法律说话,无论结果如何,这一步无疑让人感到欣慰。对于这场官司,北大看似真理在手,胜券稳操。但是,一个国内最高学府起诉一个被解聘的教授,窃以为是北大证明自清已无招可亮,图穷而匕首见矣。尽管这是维护名誉权的有效途径,但此举对北大并非良策,应该慎之又慎。因为,与一个教授打这种“淫腐”官司,势必引起新一轮公众围观,北大“丑闻”再次被回放,所以,北大输也“受伤”,赢也“受伤”,输赢都“伤不起”。
首先,邹恒甫多圈光环在头,十分夺人眼球,无论是货真价实,还是自己加封,都拥有广泛影响力,网友自然会对其爆料,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态度。邹恒甫所爆之料,虽然其也承认内容有“夸大”,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之外,在后续几十条微博里,邹恒甫又爆了涉及权、钱、色等大量信息,不乏细节,给人感觉不像是捕风捉影,编造“故事”。而且,所有爆料都是实名,以自己名誉担保,甘冒法律风险,证明他并非“满嘴跑火车”。北大这么大,人员那么杂,教授队伍良莠不齐,有无“淫棍”混入,很难保证。从北大新闻发言人一开始回应称“绝无此事”,继而表示“将严查核实”看,校方对爆料真伪也是心中无底。所以这场官司,孰胜孰负,尚难预料。本来邹恒甫已表示“我有猛料”,到法庭上突然亮出,且证人证言具在,就又够北大吃一壶了!
再说,这些年来北大的负面新闻频发,而“会商学生”、“招生潜规则”、“教授骗丽江少女”、“十二个校长助理”等新闻,更是让公众对北大侧目而视,反感情绪也日甚一日。尤其“教授骗丽江少女”丑事的暴露,不仅殃及北大教授斯文扫地,公众也对北大教授的师德大打折扣。而且此次邹恒甫的微博爆料的“奸淫门”、“淫棍门”,尽管“夸大”,但这种桃色爆料最刺激公众,引人关注和轰动,同时,人们联想到“丽江少女”,出于人的一种心理本能,自然而然倾向于相信“北大有淫棍”,至于是太多还是个别,既另当别论又不重要。只要有“淫棍”,就足以证明邹恒甫爆料,并非空穴来风。所以这场官司,北大无论输赢,形象很难挽回;即便赢了也是得理不失人,难以服众,脸上无光。有人甚至会说,北大是“店大欺小”,胜之不武!
最后,北大自被爆“奸淫门”、“淫棍门”以来,三次发表正式声明,由“温和”到“强硬”,由“核实”到“定性”,由“声讨”到“上诉”,步步由被动变主动,由自已查清变用法律准绳,表明北大对自身的清白已心中有数;对打赢官司已成竹在胸,对邹恒甫的诉讼已万事已俱备。尽管是这样,也不是聪明之举。正像有评论说,“从某种程度上讲,起诉邹是一大悲剧,是北大一贯不作为造成的。一个国内最高学府起诉一个被解聘的教授,其输赢结果已并不重要,这样的官司一旦打起来,丑闻只会越揭越多。曾有独立自主、宽容开放传统的北大,现在却希望通过与邹恒甫进行贴身的‘肉搏战’,来提高其形象,这才是最可笑也最可悲的”(9月5日《环球网》)。
北大告教授,输赢都“伤不起”。因此,北大无论是出于无奈,还是为了面子,上法庭与一个教授打官司,非上策又欠智慧,甚至是慌不择路、乱了方寸。拿起法律利器维护名校形象,不如运用自我批评的武器,深刻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亡羊补牢,从严治校,从严治教,增强荣誉感,提高公信度,将“百年名校”的声誉体现在治校治学上,将良好形象的碑树立在公众的心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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