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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学院201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2011年11月9日    博士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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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学院201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单位:万元
引进人员类别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实验室配套经费 办公设备配套 住房问题 家属问题 编制 服务年限 校内待遇
文科 理科
学科带头人 80万元(其中购房补贴30万元) 10万元 12万元 100万元 1万元(另每月电话补助100元) 学校提供面积120㎡——140㎡的过渡住房(期限两年),可按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购买学校集资房或以市场化运作建设的住房一套 安排 8年 按学校学科带头人的级别按月发给津贴
学术带头人 55万元(其中购房补贴30万元) 8万元 12万元 50万元 1万元(另每月电话补助100元) 学校提供面积120㎡——140㎡的过渡住房(期限两年),可按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购买学校集资房或以市场化运作建设的住房一套 安排 8年 按学校学术带头人的级别按月发给津贴
教授 40万元(其中购房补贴25万元) 5万元 8万元 0.7万元 学校提供面积100㎡——120㎡的过渡住房(期限两年),可按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购买学校集资房或以市场化运作建设的住房一套 有本科以上学历安排 8年 根据学校教授的级别按月发给津贴
一般专业博士 15万元(其中购房补贴6万元) 2万元 3万元 0.7万元 学校提供面积60㎡——80㎡的过渡住房(期限两年),可按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购买学校集资房或以市场化运作建设的住房一套 有本科以上学历安排 8年 学校2年内聘为副教授,按副教授级别按月发给津贴
紧缺专业博士 20万元(其中购房补贴6万元) 2万元 3万元 0.7万元 学校提供面积60㎡——80㎡的过渡住房(期限两年),可按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购买学校集资房或以市场化运作建设的住房一套 有本科以上学历安排 8年 学校2年内聘为副教授,按副教授级别按月发给津贴
一般专业副教授 2万元 0.5万元 1万元 学校提供面积60㎡——80㎡的过渡住房(期限两年),可按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购买学校集资房或以市场化运作建设的住房一套 不安排 5年 根据学校副教授的级别按月发给津贴
紧缺专业副教授 5万元 1.5万元 3万元 0.7万元 学校提供面积60㎡——80㎡的过渡住房(期限两年),可按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购买学校集资房或以市场化运作建设的住房一套 有本科以上学历安排 5年 根据学校副教授的级别按月发给津贴
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 2万元 0.5万元 1.5万元 学校提供一居室的过渡住房(期限两年),可按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购买学校集资房或以市场化运作建设的住房一套 不安排 5年 根据学校硕士的级别按月发给津贴
我校2012年紧缺专业为:海洋科学、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修理、船舶工程、车辆工程、汽车电子、油气储运工程、动画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机械工程、港口机械、自动化、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土地测量与监理、土木工程、市场营销、舞蹈等
引进人才基本条件一、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教授一般不超过55周岁,副教授、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的引进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江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入选第二层次以上人员、“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具有突出学术成就和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2.主持过国家级重大项目或多项国家级基金项目,并且获得过国家级二等(主持)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第一)科技成果奖励或至少主持获得两项(省)部级二等奖科技成果奖励(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等)并且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较多高水平论文(论著);
3.海外高水平教授(具体由学校人才领导小组认定)。
(二)学术带头人的引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省级优秀专家,省区“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2.具有正高职称且学术成就突出的专家学者,博士生导师,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参加过国家级重大项目研究,发表较多高水平论文、论著的优秀博士;
符合上述条件外,须要具备下列的科研条件:
1.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的专家学者;
2.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四大检索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
(三)教授、博士的引进要具备的科研条件:
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四大检索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

招聘办法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凡是符合我校招聘计划及条件的人员,可下载《 钦州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进行填写(所填内容要求必须真实),另需向人事处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
2.自荐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反映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科研及获奖等情况详细材料);
3.教学、科研情况简介(附本人的学习简历,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从事的教学任务,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完成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的详细材料,提交 1-2 篇已发表或待发表的能代表自身学术水平的论文);
4.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各种证书原件在面试时进行核实);
5.进校后的工作设想及对工作、生活方面的要求。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部门自收到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之日起,对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报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由各用人单位在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核筛选后,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列入面试、试讲名单做出决定,并将考核事项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核办法
应聘教师岗位者由各教学单位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进行面试和试讲,面试时间为10-20分钟,内容包括面试对象自我介绍和回答考核小组专家提问,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仪表形象、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个人专长等;试讲时间约为3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环节,考察试讲人员是否具备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
应聘行政岗位的人员采用面试、笔试、岗位能力测试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要求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素质。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考核结束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公示与聘用 
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核综合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拟聘人选自理。体检合格后,由人事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钦州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或发出商调函,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或聘用手续。  
(七)待遇
详见《钦州学院钦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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