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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关于引进博士(博士后)的实施细则(试行)
2019年4月8日    中国博士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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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院字〔2018〕117号
赤峰学院关于引进博士(博士后)的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赤峰学院人才引进与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赤院党字〔2017〕89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十三五规划:“到十三五末,学校专任教师稳定在1000人左右,初步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达到7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达到30%左右”。同时根据教育部《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的要求,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优良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 25%(西部高校的比例不低于20%)。依据以上要求,现制定《赤峰学院引进博士(博士后)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根据我校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需要,通过引进博士(博士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为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开展高层次社会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有利于学校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通过引进博士(博士后),发展优势学科,强化特色学科,突出重点学科,加强基础学科,扶持新兴交叉学科,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整体优化、富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2.坚持博士(博士后)引进与创新团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以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紧缺博士(博士后)为重点,同时全面考虑其他学科专业发展和新兴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求,积极培育和发展创新创业团队。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忠诚度较强,愿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4.刚性引进人员的年龄。博士及博士后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柔性引进人员年龄不作要求。
5.身体健康
(二)业务条件
1.能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具有开设本学科学术前沿领域课程或讲座及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2.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及团结学科或学术梯队成员协同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能力;
3.能提升本学科整体水平和影响力,积极推动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4.青年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博士毕业生,应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在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上具有发展潜力;
三、引进方式
1.刚性引进(正式调入):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签订聘用协议,在此长期居住和工作;服务期至少5年。(有特殊需求的人才可适当放宽至3年)
2.柔性引进: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但全职在我校工作,在赤峰居住,签订聘用协议,聘期不低于3年。
四、优惠政策
1.刚性引进人才待遇: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研究方向系我校亟需或紧缺专业。采取刚性引进,考核通过后直接办理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合同。享受赤峰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给予25万元一次性安置费,享受学校科研启动金30万元,博士研究生来我校无住房的,可由学校向赤峰市政府申请“玉龙人才”公寓周转房一套,博士研究生入校后直接享受校内副高级职称待遇。职称评审按照有关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待赤峰市人才引进的政策出台后,以赤峰市的政策为准。
2.柔性引进人才待遇:
(1)取得博士或博士后学历的高级专业人才,学校提供周转房一套;给予一次性引进费5万元;科研启动金10万元;年岗位津贴20万元。
(2)以赤峰学院名义申请并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以及以学校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以上的论文或以赤峰学院名义署名第一而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艺术奖项、体育奖项者,与学校在编在职的教师享受同等的奖励待遇。
3.对于特殊需求,潜力巨大,特别有利于我校某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特别难求的博士(博士后)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照用人单位申请,专家组考核,人才工作委员会讨论评议,校长办公会决定的程序办理。
五、引进程序
(一)人事处具体负责博士(博士后)的引进工作。人事处根据各用人单位提供的本年度学科发展需要及人才需求情况,汇总后做出计划,经人才工作委员会论证,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批准后,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重点、有计划地实施博士(博士后)引进工作。
(二)学校各二级学院、研究机构和附属单位依据《赤峰学院人才引进与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赤院党字[2017]89号文件要求和本规定,拟定本单位博士(博士后)引进和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程序为:
1.制定近三年(2018-2020)博士(博士后)引进计划,方案包括引进的数量、方式、原则、联系人、拟采取的措施等等。
2.向人事处提交博士(博士后)引进论证评审报告(包括柔性引进的博士或博士后)。
论证报告至少应包括对拟引进博士(博士后)的简要介绍、评价以及引进后如何安排和使用、需学校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等内容,并附拟引进人才的如下材料:
(1)个人背景材料,包括应聘申请(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等;
(2)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果的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3)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
(4)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5)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6)主要代表性论著;
3.学校受理
  人事处汇总上述材料后,组成由人事、教务、科技、研究生院、教科院和二级学院相关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组对引进博士进行考核,由考核组提出意见,意见为:建议引进或不适合引进。
4.体检
①面试考核后,由本人提供近一年的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或本人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5.面试考核和体检通过后,由校长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
六、引进博士(博士后)的管理
(一)学校对引进的博士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如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难以适应工作要求,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
(二)引进的博士必须与学校签订《赤峰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并严格履行协议。
(三)引进的博士如符合我校“校聘教授岗位”相应入选条件,可直接受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可以先聘任并享受该岗位待遇。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其工资和岗位津贴从优考虑,一人一议。
(四)根据引进博士的具体情况,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人事处负责对引进人才实行跟踪评价,并承担目标管理和任期考核工作;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及时发现引进人才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及困难,并协助解决。
(五)博士引进工作事关全局,在博士引进工作中,人事处要做好全面协调工作;计财处要做好博士引进的资金保证,及时有效地办理引进博士各种费用;科技处做好引进博士相关的科研启动费;人事处做好引进博士住房等事宜,保证引进博士及时顺利的享受到相关条件及待遇。
(六)学校每年设立博士引进专项基金,包括:引进费、科研启动费、岗位津贴及不可预计费用。
七、博士(博士后)的在职培养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学历学位层次和业务素质,优化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鼓励中青年教师在不影响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成归来后享受与引进同类人才的同等待遇,学校鼓励在读博士在近三年内争取早日毕业,拿到学位证书。在职学习期间,工资照常发放,但学校不报销学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各种费用,岗位津贴按照赤院院字【2017】168号《赤峰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八、2017年12月31日以前引进和培养的博士(博士后)按照赤院党字【2010】70号《关于引进培养和稳定高层次人才及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紧缺人才的规定》执行。2018年1月1日起至本细则公布之日期间引进和培养的博士(博士后)按照本细则执行。
    九、附属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参照此细则执行。
十、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赤 峰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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