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

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2017年招聘博士后、专职科研人才和科研助理启事

     实施自贸试验区战略是我国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是国家高端智库—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的重要成员机构,按照新型高端智库发展要求设立的协同创新平台。研究院立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需求,围绕粤港澳深度合作以及深化泛珠三角合作、探索深化与东盟及亚太自贸区合作、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构建与高标准的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政策体系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推动港澳与内地协同创新研究为特色,打造一个汇聚各类高端研究资源,集自贸区理论研究、对策研究和前瞻性研究于一体的开放性研究平台,建设成为跨学科、跨专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国际化研究机构,为广东省乃至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提供高水平的智力支持。
    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研究院理事长由郑德涛教授(中山大学原党委书记、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院长,副部长级)担任,研究院院长由李善民教授(中山大学副校长)担任,研究院副院长由符正平教授(常务副院长)、林江教授、毛艳华教授担任。
     现因发展需要,研究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和专职科研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博士后招收条件:
    1.已取得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者也可申请,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通过申请后,半年内必须取得博士学位),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学术背景要求:经济地理、经济学(区域经济优先)、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优先)、金融学等学科专业,具有海外学习和研究经历者优先考虑
    3.具有扎实的自贸区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并具有从事自贸区问题研究的兴趣与热情;
    4.申请人必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专职科研人员招收条件:
    1.已取得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者也可申请),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学术背景要求:经济地理、经济学(区域经济优先)、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优先)、金融学等学科专业,具有海外学习和研究经历者优先考虑
    3.具有扎实的自贸区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并具有从事自贸区问题研究的兴趣与热情。
    (三)科研助理招收条件:
    1.已取得国内外著名高校硕士学位(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已通过硕士学位答辩者也可申请),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学术背景要求:经济地理,城市(乡)规划、人文地理、GIS等优先,具有海外学习和研究经历者优先考虑
    3.具有扎实的自贸区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并具有从事自贸区问题研究的兴趣与热情。
    4. 软件要求:掌握ArcGis、AutoCAD、AI、PS、Office系列等软件的基础使用。

    二、课题研究方向和招收人数

    1.政府职能转变与事中事后监管研究;
    2.自贸试验区产业布局与规划研究;
    3.自贸试验区国际航运中心研究;
    4.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与监管研究;
    5.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研究;
    6.自贸试验区企业“走出去”与产能合作研究。
    以上备选课题范围供参考,可根据个人研究方向自拟题目。根据以上课题研究需要,择优招收4-5名博士(博士后和专职科研人员),1名硕士(科研助理)

    三、相关福利待遇

    
(一)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优厚的研究条件。具体待遇如下:
    1.工作期限2年,薪酬参照国家和中山大学标准,在此基础上研究院再给予约10万元人民币/年的绩效奖励
    2.视课题需要,享受一定的科研经费补贴;
    3.享受博士后专用住房政策;
    4.享受国家博士后户口迁移政策;
    5.提供博士后研究工作室;
    6.提供中山大学数据库支持;
    7.由中山大学相关领域博士生导师和自贸区实践中的政府和业界的领军专家共同担任博士后指导导师;
    8.对研究成果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如有意在研究院任职可优先录取。
    (二)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为专职科研人员提供优厚的研究条件。具体待遇如下:
    1.工作期限3年,薪酬参照国家和中山大学标准,在此基础上研究院再给予约10万元人民币/年的绩效奖励
    2.视课题需要,享受一定的科研经费补贴;
    3.提供专职科研人员研究工作室;
    4.提供中山大学数据库支持。
    (三)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科研助理具体待遇如下:
    1.薪酬参照中山大学标准,在此基础上研究院再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
    2.视课题需要,享受一定的科研经费补贴;
    3.提供中山大学数据库支持。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须在第1至3项资料的所有页,以及第4项资料的首页亲笔签名并签署日期。有关应聘资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1.个人学术简历;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科研助理为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或护照首页;
    4.相关获奖、论文发表等证明材料;
    5.拟从事研究课题的研究思路与计划(3000字左右);(科研助理不需要提供)
    6.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两名博士生导师推荐信。(科研助理不需要提供)
    本招聘启事长期有效,人员招满截止。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文科楼725办公室)
    邮编:510275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721
    传真:020-84111722
    E-mail: iftzr@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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